考试总成绩如何计算?
(一)需考两科公共科目的职位。不加试专业知识的,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各100分,面试成绩折算为200分,总分400分;加试专业知识的,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申论》、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,总分400分。
(二)只考一科公共科目的职位。不加试专业知识的,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面试各100分,总分200分;加试专业知识的,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折算为200分,面试和专业知识各100分,总分400分。
(三)公安机关职位中除《公安基础知识》外还需加试专业考试的职位,增加的专业加试成绩,计入面试成绩,即:面试成绩与加试专业成绩各50分。